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原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4年5月20日对《丹凤聚能重晶石采选厂丹凤县石槽沟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山阳县王闫甘沟铁矿丹凤县前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洛南景村老虎沟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商州区工农路12号
联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科
邮 编:726000
联系电话:0914-2338109 0914-2329354
附件:1.《丹凤聚能重晶石采选厂丹凤县石槽沟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方案审查意见
(公示版)《丹凤聚能重晶石采选厂丹凤县石槽沟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方案审查意见.pdf
2.《山阳县王闫甘沟铁矿丹凤县前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方案审查意见
(公示版)《山阳县王闫甘沟铁矿丹凤县前坑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方案审查意见.pdf
3.《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洛南景村老虎沟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方案审查意见
(公示版)《商洛尧柏龙桥水泥有限公司洛南景村老虎沟水泥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方案审查意见.pdf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