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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资源保障 力促复工复产——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出台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0-02-29 21:03:14     来源:党政办              浏览量: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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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制定出台《关于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分类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具体措施》,全力做好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靠前服务。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障经济发展,主动与市疫情防控办、发改、工信、卫健等单位沟通衔接,摸清市、县区后备应急医院建设、医用防护等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涉及自然资源方面的需求,用足用活政策,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二是落实单位防控责任。坚持“管行业、管防控,管生产、管防控”,全面落实行业疫情防控监管责任。所有恢复办公的场所,要定时做好通风、消毒和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落实单位个人防护措施,提倡召开视频会议和网上办公。

三是做好资源要素保障。对疫情防控急需使用的土地,可先行使用,疫情解除后,6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疫情防控急需开工项目,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做到应保尽保。疫情防控期间,凡持有有效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且自2020年2月1日后到期的,按要求报告后其有效期限自动延续至疫情防控解除后3个月。

四是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各县区上报的应急疫情防控、能源供应、基础设施、脱贫攻坚及易地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项目用地,即受即审。所有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报件由市局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补交纸质报件材料。优化矿业权审批流程,凡递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3个工作日内研究审批(或转报)。并加快推进新设采石矿山采矿权市场投放进程,保障重点项目建设。

五是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简化程序,合并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同步申报。优化报国家审批单独选址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流程,两周研究一次,成熟一个上报一个。推广不动产登记业务“不见面”的网上办理模式,引导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方式申请办理;对确需到服务窗口现场办理的,实行网络、电话、手机预约,实行错峰错时办理。

六是支持鼓励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利用周边存量建设用地改扩建。利用低效工业用地转产先进制造业,兴办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等新兴产业及鼓励发展的高科技服务业的,可暂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开工建设的医疗疾控、民生保障等项目,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允许土地出让金延缓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按约定缴纳。对只因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未能延续的市级发证矿山企业,在采矿权出让收益未评估前,可以先予延续一年有效期,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七是合理优化国土空间。汲取非典、新冠肺炎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训,在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满足未来医疗防疫、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对整体布局、用地指标、建设时序等方面的合理需要,科学布局满足城市居住社区的医疗卫生防疫设施国土空间规划需求和“留白”空间,预留应急避难场所和防疫应急设施空间,为提升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应急管理能力提供有效国土空间保障。

八是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建立审批业务公开咨询绿色通道,主动向社会公开业务科室的联系方式和电子邮件地址,通过短信、微信、QQ、电子邮箱等网络媒介,与服务对象进行交流,进行政策解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群众和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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