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试行)》的要求,结合商洛市自然资源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5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商洛市自然资源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全市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主动公开和解读回应,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和政府信息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机构改革情况。2019年2月20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挂牌成立,原规划局和原国土局机构人员整合,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按三定方案及有关规定,市资源局编制31名,设领导职数1正4副,1名副县级专职副总督察,内设13个科室(党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建设工程规划监管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环境科、财务和资金运用科、人事教育科)。目前,单位实有干部37名,其中县级干部15名,13个科室负责人已配备到位。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建房不举债、脱贫有保障”政策要求,坚守建房面积、群众筹资两条红线,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年底前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50305户196398人全部实际入住。研究制定《全市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工作导引》,认真开展旧宅基地摸底排查,精准建立旧宅腾退、拆除台账,逐月分解工作任务,每周对表排名、每月核实通报。全市共认定应腾退旧宅48075户,应拆旧39133户,截止12月31日,累计腾退旧宅46515户、拆除旧宅34358户,旧宅腾退率96.76%、拆旧率87.8%。
(三)第三次国土外业调查情况。精心编制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及工作方案,统一招标采购数据库建库软件和调查软件,专门购置坐标转换软件,抽调100余人专职参与国土调查,坚持国家立场,高质量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截止2019年底,全市一区六县累计完成图斑举证132227个,“三调”外业调查成果全部通过国家核查,合规率99.94%。
(四)全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动员部署会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向对口单位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争取建设费用40万元,积极推进“多规合一”平台建设。《商洛市主城区总体城市设计》《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关片区与东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评审;南大门片区、北新街沿线片区、环城北路片区、环南路北段片区等4个控规已批准实施;丹南片区周边区域、高新区等2个控规已经市规委会审议通过,正提请市政府批准。全市1075个行政村村庄分类工作全面完成;《绿地系统专项规划》《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商洛市中心城区人行立体过街设施布点规划》已报市政府审查;《商洛市中心城区照明专项规划》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五)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情况。2019年,商州区完成省内指标流转563.49亩,收益1.58亿元;国家批复我市跨省调剂指标3700亩已备案,现审批立项9个5912.553亩,超额完成增减挂钩跨省调剂指标3000亩任务;2018年度跨省调剂指标70%资金7.53亿元已拨付到位;今年1月10日,洛南县向长安区流转指标353亩、向商丹园区流转指标60亩,收益1.08亿元。
(六)土地报批和征迁安置工作。全年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44个批次5752.9亩,拿回建设用地批件38个8510.5亩,批复村民建房用地632户154亩,移民(脱贫)搬迁安置项目用地710户85.81亩。为87个项目征收集体土地7115亩,收回国有土地161亩,拆迁房屋213户6.086万平方米,兑付补偿费5.505亿元,有力保障了镇安抽水蓄能电站、商州区南秦新区棚户区改造等138个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七)土地利用工作。全年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2.2亿元,消化批而未供土地7040亩,盘活存量土地4500亩,供应土地229宗1.3万亩,其中出让184宗2970.58亩,划拨45宗10029亩,收缴出让金10.97亿元;五年土地供应率达60.02%,单位GDP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6.6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八)耕地保护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的通知》,与各县区签订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夯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红线。制定《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开展“田长制”实施情况督查和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地核查,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2.4万亩,落实2019年占补平衡任务,补充耕地7122.58亩;验收丹凤县竹林关镇等8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核查64个储备补充耕地项目,配合省厅实地核查已验收的20个占补平衡项目,全市耕地保有量286.2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07.39万亩。
(九)矿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矿业权信息公示工作,公示探矿权信息157宗,公示率100%;公示采矿权信息351宗,公示率97.5%。认真开展矿业权实地核查,共核查探矿权16宗,采矿权64宗,纳入异常名录3宗,追缴采矿权出让收益9000余万元,采矿权实地核查率达18.2%。全年延续变更采矿权51宗、探矿权65宗,保障了重点矿山及时复产复工;加大全市拟保留石料矿山整合工作力度,保留采石矿山39家,其中恢复生产8家,恢复产能150万吨。
(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年开展市县两级地质灾害巡查排查486次,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5 期,开展演练860场次,参加演练人数5.5万人次,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113个。投入资金6753.62万元,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2327.9亩,治理地质灾害隐患141处。
(十一)不动产登记工作。持续深化“1356”工作体系,推进“三个集成”,压缩登记时限,实行一窗受理,各类登记实现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15858件,不动产证明10274份,服务社会融资55.02亿元,协助征税4614.3万元。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动产登记前置服务和产权证书免费快递服务,与市工商银行联合开设抵押登记窗口,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在全省率先提交全部林权存量数据整合成果,共接收林权登记档案55.90万卷,汇交整合数据67.39万条,通过平台办理流转林权5244宗。
(十二)执法监察工作。全年共核查土地卫片图斑2285个、矿产疑似违法图斑14个,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41%,卫片执法检查圆满通过省厅检查验收。土地违法案件立案17件,发出处罚决定17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件,立案率、查处整改到位率、结案率均为100%;矿产违法案件立案2件,发出处罚决定2件,结案2件,立案率、查处整改到位率、结案率均为100%。
(十三)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贯通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措施,突出“关键少数”,创新开展“三重三亮”“四共”等特色做法,带领党员前往西安交大西迁博物馆、咸阳马栏革命旧址、丹凤马炉党性教育基地、金凤山红军广场等地开展党性教育20余次;举办读书班13期,召开学习会议30余次,集中研讨交流6次;县级领导讲授专题党课19次,形成调研成果26项;制定13个《专项整治方案》,查摆检视问题19个,逐个制定整改措施,已整改到位14个。全体党员干部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增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全面提振。
(十四)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实施方案》,与局属各单位签订《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不断加强对意识形态问题的引导和管理。在《陕西日报》《商洛日报》、省厅微信公众号、商洛政府网等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100余篇;更换机关大楼楼道文化宣传牌30余幅;发挥“学习强国”、“陕西干部网络学院”、机关网站等文化阵地作用,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积极创建市级文明标兵单位,顺利通过检查验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舆情回应督办,全年回复网民留言21条,办理省厅网站政民互动、市长信箱转办件8件,答复12345热线问题16条。积极开展以《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成功举办“庆元旦迎新春”联谊会,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广播体操(工间操)比赛和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暨庆“五一”首届职工运动会上,局代表队取得工间操比赛第一和职工运动会团体第二(市直第一)的好成绩。
(十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扛稳抓牢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的各项建设向纵深发展。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常态化推进“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不断深化“党旗引领脱贫路”主题实践活动,探索“党员+融合”教育新思路,直属13个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6次,创建标准化党组织示范点1个,标准化党支部3个。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用活“三项机制”激励政策,提拔使用科以下干部13人;用好公务员职级并行政策,完成非领导职务干部职级套转,为60名干部办理了职级首次晋升手续。狠抓干部教育培训,组织13名干部参加部省调训,选派2名干部赴江苏南京挂职,举办国土空间规划、地灾防治等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1000余人次,干部综合素质明显提升。
(十六)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各县局和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学习《党内法规选编》及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陆邦柱、刘春茂,茅台酒厂袁仁国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典型案例,引导系统干部汲取教训、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教育引导系统干部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持续推进作风好转。全年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领域腐败和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实地督查3次,组织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和廉政谈话24人次,新任科室负责人集体廉政谈话1次;驻局纪检组核查线索27件,实施诫勉谈话11人、党纪政纪处分3人、通报批评3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9 | ||||
行政强制 | 1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4 | 1 | 1、增加“测绘产品收费”项目;2、取消“不动产登记费”项目。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809642.55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1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1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1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4 | 1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1.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足,有些干部还不能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定职责和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当成附加任务,主动性不够。
2.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内容需进一步深化。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是结果的公开,政策措施解读不够,行政审批过程公开不够,社会公众参与不够。
3.专业技术人员不够,机构改革后编制减少,办公室人员严重不足,没有专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改进措施:
1.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局和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同时对《条例》施行前产生现依然有效的政府信息进行集中梳理,按照轻重缓急逐步予以公开。
2.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建立政务公开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方式和奖惩,纳入到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中,把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
3.磷选1至2名熟悉政务公开和信息化的专业人员,加强局网站、网络安全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信息公开工作专人、专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