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自然资发〔2019〕125号
各县自然资源局,商州、园区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治理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27日
2019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依法治理
暨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也是重新组建后的自然资资源系统谋事创业的开局之年。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机构改革,推动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提挡升级,提高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依据省厅《2019年全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全市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现就2019年自然资源依法治理暨普法宣传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旗帜鲜明讲政治,尽职尽责敢担当,持之以恒改作风,奋力开创新时代自然资源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1.健全完善管理制度。适时修订《商洛市自然资源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自然资源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完善自然资源领域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权力、责任清单,严格履行决策法定程序,加强自然资源行政行为内部流程管控,强化合法性审核,防控决策风险,不断提高决策质量。修改完善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违法行政责任追究等制度,明确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和时限等事项,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执法监督,防范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2.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2019年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力度,“有件必备”“有错必纠”。按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要求,持续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必经制定程序,巩固“三统一”实施效果。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自然资源领域机构改革和政策调整,及时修订、废止不利于改革发展和不符合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实时清理、自动更新,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实时性和可操作性。
3.大力推进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据行政权力清单做好自然资源管理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办理结果、监督方式等事项公开。对凡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必须在形成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大信息报政府网站公开,实现自然资源管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做好土地征收、供应,矿权许可、不动产登记等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通报重大案件查处过程和结果,提高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透明度。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增强行政权力透明度和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主动回应社会重点关切的自然资源热点信息,对依法应予答复的信息,必须按规定作出答复,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防范行政争议发生。
4.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权责法定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超越法律不能为”规定,充分发挥权责清单综合效应,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定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许可事项,不得提交会议审议决定,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5.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按照权力、责任清单,积极推行窗口办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透明办理、网上办理等新模式,推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适时修订完善《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坚持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核和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商洛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6.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严格执行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应诉相关规定,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化,按照“谁行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作出行政行为的业务机构在复议应诉中答复答辩和分管负责人与业务机构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主体责任,依法认真做好行政应诉答辩和举证工作。认真做好自然资源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指导协调和研究处理好行政公益诉讼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诉前检察建议事项整改落实和跟踪问效,最大限度降低行政公益诉讼风险。建立行政复议、应诉季度通报制度,强化行政复议在层级监督、发现问题、内部纠错和定纷止争等方面的特殊功能和作用。
7.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基础地位。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施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切实做好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大责任落实、保障支持、队伍建设和舆论宣传力度,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目标。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引导和支持利益群体依法理性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领域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诉求请求清单》,积极推行网上信访接待处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办理流程、工作时限,落实县(区)、镇(办)国土资源信访主体责任,强化源头防范化解,严明信访处理法定程序,严格信访文书规范格式,严把信访事项处理答复第一关,确保群众合理诉求依法有效化解在属地和系统内。
8.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面建立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做到自然资源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案件决定、重要舆情应对和重要事项审批,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提出法律意见,形成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补救为辅的法律风险化解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9.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对涉及自然资源行政审批、项目管理、资金分配使用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防止权力滥用。自觉接受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认真研究、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落实重大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对违法决策、决策失误或久拖不决、对不履行、不当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行政职责,导致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普法宣传工作要点
1.强化自然资源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面临的新要求,主动适应历史性变化,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实践,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并贯穿自然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严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超越法律不能为”原则,坚持在法治框架内和轨道上开展工作,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能,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2、严格学法用法制度。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和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完善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明确党组中心学习组每年专题学习不少于4场次,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不少于8场次,个人每年法治学习不少于40小时,邀请专家、学者举办法治专题辅导讲座或报告会不少于3场次。
3.坚持常态化教育培训。市、县集中组织法治教育培训不少于2期,受教育面不低于30%。建立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法治知识考试两次,参加率达到90%以上,对新进和拟提拔任用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考核达到100%。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开展县区、乡镇和村(社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法治知识培训,推进自然资源基本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深入。
4.明确学习宣传教育重点。一是围绕开展“讲政治 敢担当 改作风”主题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重点学好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治政府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好《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和《信访条例》等,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强化学习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法规。重点学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相关配套法规规章,推进自然资源部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5.突出自然特色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自然资源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完善普法工作平台和抓手。持续做好“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以及“自然资源法治宣教月(每年12月)”等重要纪念日专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有效运用微信、微博、论坛等新媒体、新技术,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实现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突出特色,创新形式,建立全方位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确认、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公开、信访工作实践中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使行政执法和纠纷解决过程成为向社会宣传和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
6.实施自然资源“送法工程”。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深化“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坚持把各级党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单位领导干部知法用法、依法办事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用地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居民及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责任人的普法宣传,有效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参与、自觉尊法守法,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实现全民从法律意识到法治信仰的升级。
7.建设和培育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鼓励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广泛利用重大纪念日、活动日、宣传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媒体刊发、集中展示、组织观展、法治文化下基层等形式,大力推介优秀自然资源法治文化作品。加大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典型宣传力度,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打造自然资源管理系统法治文化软实力。
8.认真做好“七五普法”2019年度检查评估。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今年将对“七五”普法第四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市县两级要超前谋划,及早动手,安排部署,明确步骤、标准及办法,做好自查总结,确保检查评估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推动“七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
三、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要求,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纳入目标责任管理,领导班子每年研究法治建设工作不少于4次,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制度、队伍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调整和充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充分发挥法治机构牵头统揽和协调指导作用,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情况,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强队伍建设。要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调整和理顺工作职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重视法治人员梯队建设,制定法治人才招录培养计划,教育培训力度,适时组织法治工作机构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加强继续学习教育,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法制工作连续性。
(三)加强督促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完善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奖惩机制,加大年度考核赋分占比,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情况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成员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适时总结推广法治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落实保障措施。建立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经费保障制度,每年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务预算,加大财力物力投入,保障宣传设备配置、宣传资料编印和订购、宣传平台建设、教育培训辅导等费用支出,确保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