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柞水青岗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2018年第29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柞水青岗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县腾发海泡石开发有限公司庙台海泡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山阳县通联非金属粉体厂王闫对窝沟重晶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