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26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氟硅化工有限公司所属《丹凤羊胡子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高耀天明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古城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县价阴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李塬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王岭潘沟、前坪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西槽沟至韩家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县峡口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县杨川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洛南县耀华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