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五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矿山恢复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国土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扎实推进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区迅速行动,克服资金未到位的困难,加强与地勘单位联系,及时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11月26日,市国土局邀请省级有关专家,对市本级及各县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进行详细审查,并通过评审。
随着本次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通过评审,标志着我市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走在了全省前列,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生态文明理念,指导规范我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开展恢复治理提供了监管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