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首页 > 财政信息

商洛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7-10-11 11:47:28     来源:商洛市自然资源1     作者:商洛市自然资源2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量:50163

一、商洛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是: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执行国家并拟定市级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研究并实施国土资源领域的改革事项。 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及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研究拟订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国土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保护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负责指导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较大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计划;指导和审核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编制实施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的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各级规划执行情况;参与上报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4、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工作任务,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监管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移民搬迁用地和耕地开发的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土地资源调查及不动产权籍管理。拟订全市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全市土地资源,保护不动产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指导监管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权登记、草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商州区不动产登记工作。

6、负责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管理。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7、负责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管理。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管理。依法实施矿产资源开采许可;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订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管理采矿权市场;监管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调处较大矿权纠纷;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

9、负责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管理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应急处置。

10、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非税收入的监管。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规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资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和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资产管理与监督。

11、负责市级以上跨县区的线性重点建设项目及单独选址项目的统一征地及补偿安置工作,做好商州区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工作。

12、负责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的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3、协助省国土资源厅开展处级干部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考核、交流工作。

14、承办商洛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是耕地保护目标实现。按照省厅统一安排部署,按期完成了各县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资料整理分析、地块上图、外业调查已全部结束,划定方案已报省厅。继续推行5+1耕地保护责任机制,逐级分解下达保护任务,落实耕地保有量296.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65万亩,做到保护面积上图、入户、到图斑。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严格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占补平衡项目验收,全年落实占补平衡项目66个,完成补充耕地任务9679.944亩;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4.18万亩,超任务4.5%。积极推进“双退”与工矿废弃地复垦,新增占补平衡储备资源3.38万亩,超任务238%。

二是全力保障项目用地。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体两翼”中心城市建设、2016年十大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快用地预审,及时编制报件,合理安排项目用地,加大统征工作力度。全年依规审查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118宗1.4万亩,其中市级预审25宗6224亩。上报部省用地1.32万亩,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复用地8668.93亩,全市征收土地10036亩,拆迁房屋1260户、29.58万平方米,兑付征迁补偿费9.5865亿元。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做到了应保尽保。

三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别化土地政策,制定2016年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及时按程序办理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供应招拍挂率达到100%,全年出让土地101宗4321.45亩;市级供应土地22宗1492.697亩,其中出让19宗1481.13亩。盘活存量土地4499亩,超任务80%。单位GDP占用建设用地下降9.4%,超任务108%,位列全省第二。全市近五年的供地率为63.46%,超任务5.8%。对各县供地情况抽查率达100%,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排名全省第三。

四是加强相关的规划编制。商洛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十三五”移民(脱贫)搬迁总体规划和“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任务顺利完成,已上报省厅。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地、用地,深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范实施管理活动,局部修改审查丹凤、镇安、商南等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5次。按期完成全市201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通过部省检查。

五是矿产管理规范有序。五是规范管理矿产资源。2015年度矿山储量动态监管和储量年报审查工作、大型矿山储量动态年报通过省厅验收。制定印发了“保发展治粗放、保安全治隐患、保生态治污染”行动方案,局领导分片负责各县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组织召开了镇安西部找矿和丹凤北部石墨找矿大会战工程,采矿权、探矿权年检率均达100%。荣获省厅整装勘查工作推进奖、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制定印发《商洛市关于创建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试行)和《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编写提纲》,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要求,2016年采矿权延续、变更和转让的矿山企业共22家,全部缴存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六是提升地灾防治水平。全面开展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科学编印市、县区201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带值班和零报告制度,确保了上下联络畅通。全市举办地质灾害灾险情应急演练838场次,超任务的7.38倍,在省厅11月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通报中位列全省前三。按照市政府办印发的《商洛市创建国家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了示范市创建前期准备阶段的各项基础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全覆盖。2016年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未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七是有序推进不动产登记。市、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责整合和人员划转全部到位,实现了登记工作平稳有序和业务衔接不断不乱。“颁新停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共颁发不动产证书2623本、不动产证明2340份;处理遗留登记业务847宗、处理权属纠纷33件;解决登记信访案件2件,办理查封登记40件,注销登记659件,办理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4991件。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证率为91%,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91.59%,做到了涉地权属接访率100%。

八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按照2015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为5.17%,矿产违法总量下降25.7%,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通过省厅验收。按照“重点问责,形成高压”的总原则,对全市发现的18起重大违法案件,在《商洛日报上进行了公开曝光和挂牌督办。全市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386件,发出处罚决定书1380件,立案率100%,查处率99.6%,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40件,拆除违法建筑物20.3万平方米,收缴罚款1173万元。建立领导包抓重点信访案件制度,全年受理信访82件(其中省厅和市级批转17件),接受网上信访和举报31件,人访59批次257人(其中集体访9批次179人次),较上年度下降了30%。

(三)2016年决算单位构成为:

1、商洛市国土资源局;

2、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商州分局;

3、商洛市国土商州分局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4、商洛市国土商州分局土地收储中心;

5、商洛市国土商州分局地质环境监测站;

6、商洛市统一征地办公室;

7、商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8、商洛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9、商洛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站;

10、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11、商洛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12、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办公室。

二、商洛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31915.4361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17.274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其中:政府性基金20226.400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征地拆迁成本。

(2)事业收入207.6692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局属事业单位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3)经营性收入为0万元。

(4)其他收入8590.4928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4905.5977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04.1364万元。

2.支出总计32169.447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429.099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市本级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2.36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30.637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5.2387万元。

(2)项目支出28740.3479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3)经营支出0万元。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5)年末结转和结余4722.8337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及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7.2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3.9883万元,项目支出2173.247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3万元,公务接待费1.87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交投公司租赁车辆等费用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年底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公务接待支出, 每次每人50元,年平均接待376人次。

4. 会议费支出17.59万元,主要是单位各项工作会议安排等支出。 5. 培训费支出3.31万元,主要是业务及人员培训等支出。

地址:陕西省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4-2313102
网站标识码:611000001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