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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发布日期:2017-03-22 21:34:08     来源:商洛市自然资源1     作者:商洛市自然资源2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量:31876

 

中共商洛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党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主要责任

具体责任

完成时限

  一、市局党组

领导责任

 

1、按照“六个一”要求,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应每月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党建工作汇报,每年签订一份党建目标责任书、开展一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组织一次党建工作研判、举行一次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

目标责任书3月底签订,工作研判和督查9月底之前开展,述职评议12月底之前完成。  

2、采取切实措施,促进机关党组织参与部门中心工作,发挥机关党组织的协调和监督作用。  

11月底前  

3、健全并落实党员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对重要案件线索及时研究、批复、查处,强化正风肃纪,夯实“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  

12月底前  

用人责任

4、严格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严守纪律。大力推行干部选拔任用“七大机制”,严把“两推三考”任用关口,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10月底前  

5、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配备专(兼)职党务干部  

5月底前  

 

保障责任

 

6、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  

6月底前  

7、年度配套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7万元,保障各项机关党建活动经费支出。  

4月底前  

管理责任

8、从严管理党员干部,教育党员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意见”、机关各项制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和“四风”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2月底前  

9、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制度,表彰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7月底前  

10、组织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1月底前  

二、机关党委

 

协助责任

 

1、根据市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协助市局党组完成党建工作任务。  

12月底前  

2、组织开展“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主题活动。  

12月底前  

推进责任

3、主动谋划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全局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  

3月底前  

4、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坚持把推优、公示、预审、票决制度贯穿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始终,切实加强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及时参加工委举办的集中培训。  

10月底前  

5、推进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  

每月开展一次中心组学习、召开一次党小组、支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  

 

教育责任

6、精心制定方案,强化督促检查,促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建立学习型党组织。  

12月底前  

7、创新载体,灵活方法,定期组织党建党史、党内法规、重要论述的学习,做好机关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10月底前  

监督责任

8、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督促各支部及时制定党员积分管理细则,强化监督检查,从严管理党员。  

6月底前  

9、协助党组管理教育干部。  

12月底前  

引领责任

 

10、结合脱贫攻坚、“三进三服务”活动,建立党建联系点。  

4月底前  

11、党建带群建,协调市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工会、共青团和妇女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12月底前  

12、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10月底前  

三、市局机关党委班子成员

(一)局机关党委(党组)书记

领导责任

1、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召集局党组(党委委员)会,定期研究安排部署机关党建工作。  

每季度召开一次  

2、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工作具体问题,围绕重点工作组织召开党建专题会议。  

12月底前  

3、开展机关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强化党建工作规范,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10月底前  

4、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每年带头讲1次党课。  

28月底前  

推进责任

5、组织开展“三进三服务,建功十三五”主题活动,动员机关党员干部为“追赶超越”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    

5月底前  

6、强力推进机关“五条措施”落实,形成机关作风建设新常态。  

12月底前  

7、建立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经常深入联系点进行具体指导,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12月底前  

8、带头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推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  

12月底前  

 

管理责任

9、贯彻中央《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及时做好市局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等工作。  

9月底前  

10、加强党建载体创新,实施党建品牌创建。  

12月底前  

1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对思想不重视、履责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基层党组织实施责任追究。  

12月底前  

用人责任

12、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选人用人工作,突出党建导向,优先选任既懂业务又懂党建的优秀干部。  

11月底前  

13、关心党务干部成长,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的正常交流机制。  

8月底前  

落实责任

14、加大党建工作支持力度,确保党建经费、人员、阵地“三落实”。  

4月底前  

15、落实机关党建“两述两议”制度。  

11月底前  

16、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落实各总支、支部年度党建工作任务。  

12月底前  

 

二)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重点履行落实、监督、联系、教育责任  

1、协助书记抓好日常党建工作。  

12月底前  

2、认真履行党建“一岗双责”职责,贯彻执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及时落实到分管工作。  

12月底前  

3、主动听取分管单位和联系部门的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每季度听取一次  

4、认真做好自己分管工作领域的党建工作任务,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12月底前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十条意见,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12月底前  

(三)组织委员

重点履行督促、教育、培养责任。

1、了解和掌握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支部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各支部过好组织生活。  

5月底前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的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组织和党员的建议。  

6月底前  

3、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12月底前  

4、认真及时做好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12月底前  

5、按时保质保量做好党内报表统计工作。  

12月底前  

(四)宣传委员

重点履行宣传、教育责任

1、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年度宣传教育计划和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  

4月底前  

2、组织开展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的政治理论学习。  

9月底前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2月底前  

4、抓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宣传,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11月底前  

(五)纪检委员

重点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

1、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  

9月底前  

2、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坚决抵制各种违反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  

12月底前  

3、对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廉政鉴定。  

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落实  

4、检查党员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廉政准则》、遵守纪律的情况,调查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  

12月底前  

5、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干部的控告,考察了解被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给予教育和帮助。  

12月底前  

6、经常向市局机关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每年6月底、12月底分别汇报一次  

四、市局机关党委纪委

教育责任

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负责做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2月底前  

2.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市委“十条意见”和市局党组“十条措施”。  

12月底前  

3.扎实开展“四风”问题、“三难”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月底前  

监督责任

4.检查局机关、局属各单位支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9月底前  

5.强力推进机关“五条措施”,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  

12月底前  

管理责任

6.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日常工作,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6月底前  

7.调查处理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在本系统、本单位进行通报。  

及时查处、及时通报  

五、党务干部

重点履行好督促指导、具体落实责任。

1、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职能要求和市直机关工委委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机关实际,精心起草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经党委审议后报机关工委,并组织实施。  

3月底前  

   2、根据局机关党委工作部署,积极主动抓好机关党委各项日常工作。  

根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  

3、积极组织机关党员参加市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各项活动,及时负责完成上级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  

根据工作要求认真落实  

4、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请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对策,找出解决办法,并抓好落实。  

12月底前  

   5、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总支、支部每季组织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组织讲一次党课。  

按时间节点要求落实  

6、负责协助局机关党委分管领导,抓好年度机关党建各项工作开展的督查、检查、指导,建立完善日常机关党建工作资料。  

12月底前  

7、建立健全党内各项规章制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  

12月底前  

8、督促各支部每月按时足额收缴党费,负责每季按时全额上缴工委指定银行账户。  

每季度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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