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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7 10:37:44     来源:商洛市自然资源1     作者:商洛市自然资源2     责任编辑:管理员     浏览量:6832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商洛市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商洛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以及中、省有关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现状

(一)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经核查确认,截止2017年4月底,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635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有80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为主,滑坡主要分布在盆地边缘及各大河谷斜坡地带,稳定性差,危害大。规模以中小型为主,堆积层滑坡居多,岩质滑坡次之。崩塌主要分布在断裂带两侧及公路沿线,规模以小型岩质崩塌为主。泥石流主要分布在洛南北部及山阳、柞水部分区域,规模多为中小型。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商州、洛南、镇安等县(区)矿山采空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全市地质灾害按隐患点密度、活动现状与所处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易发区累计面积达18253.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95.9%。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5076.3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5.9%。主要分布在洛南、山阳、柞水境内的洛河、银花河、乾佑河、丹江下游两侧中低山区、盆地及西康铁路沿线;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7206.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6.8%,带状分布于丹江、旬河、乾佑河两侧及高易发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6500.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3.2%,主要以片状分布于区内中山区,人口相对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

(三)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情况。在全市现有163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其中:滑坡1503处、崩塌55处、泥石流62条、地面塌陷14处、地裂缝1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下1555处,100-300人61处,300人以上19处。这些隐患点直接威胁着12184户57953人55216间房屋、30所学校、8个企事业单位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15.08亿元。对于威胁300人以上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列入市级防治方案,进行重点监测预防。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气象资料,预计2017年1~10月份我市各县(区)总降水量:商州、洛南、丹凤、山阳630~680毫米,镇安、柞水、商南650~730毫米,较历年同期平均值略偏少,但不排除局地暴雨和秋淋天气出现。5~10月份有1~3次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且降水分布不均,部分地方有洪涝灾害。其中:3~5月:商南、镇安总降水量125~145毫米,其它各县(区)115~135毫米;6~8月:全市各县(区)总降水量普遍在330~360毫米之间,预计六月下旬到七月上旬为我市多雨时段;9~10月:全市大部分地方降水与历年同期平均值比较偏多,总降水量均在170~200毫米之间,其中9月中旬全市可能出现区域性秋淋多雨段。

结合我市近年来受降雨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的情况,特别是灾害发生的滞后性、局地气候的差异性,确定5-10月份为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时段,其中6-9月份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分析,对于地质结构较差的人工斩挖高陡边坡和具有丰富物源的沟谷,伴随汛期强降雨过程,预计局部地区将会引发突发性滑坡和泥石流灾害,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十分严峻。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

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谋发展促赶超比贡献”主题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主要目标任务有八项:一是制定各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全市每个镇办都要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网格责任,每个隐患点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撤离路线,达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方案到点、措施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守制度、零报告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达到信息联络畅通,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及时。三是认真做好汛期巡查检查和应急调查工作,及时掌握和分析隐患点动态变化情况,确保灾险情发生时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四是全市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人数达到7万人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达到820场次5万人。五是地质环境保护项目组织实施工作全面推进。2015年度以前治理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工,通过市上验收;2016年度治理项目必须在12月底前完工,通过市上验收;安置点护坡挡墙建设项目必须在6月底前完工,9月底完成各县的项目审计工作,12月底完成资料的会交和归档工作。六是全面完成商洛国家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示范市建设任务,9月底前通过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和市政府组织的验收。七是开展商南金丝峡、柞水溶洞国家地质公园地质环境巡查检查,督促制定防治方案,落实监测人员和监测措施。八是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地灾防治和恢复治理责任,不定期对矿山企业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促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山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四、地质灾害防治机构职责

(一)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市政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指挥和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的精神,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查检查,亲自解决疑难问题,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抽调精兵强将,加大工作力度,强化防治措施,确保防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各县区要抓紧编制《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5月10日前书面报市政府。同时,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落实领导包抓责任制,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夯实责任。

(二)健全网络体系,强化网格化管理。全市在健全三级防治网络的基础上,建立以县区、镇办、村组、国土资源所“四位一体、网格管理、区域联防、企业协同”的地质灾害防治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夯实县区、镇办、村组、国土所和相关矿山企业(项目)的群测群防责任。同时,以网格内矿山企业(项目)和群众为对象,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应急演练,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管理目标。(三)强化巡查监测,健全值守制度。各县区要组织国土、住建、水务、交通、旅游等部门在辖区内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巡查活动,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商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规定,进一步落实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确保应急值守规范高效、信息报送及时准确,组织协调得当有力。

(四)加强宣传演练,普及防灾知识。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基本常识,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避险意识;要采取集中面授、实地讲解、多媒体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要把地灾防治演练活动作为有效的防治措施,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频次,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五)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灾害。各级国土部门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加强与发改、民政、住建、交通、水利、气象、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全面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商洛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认真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监测预防,强化应急措施,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值班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0914--2313555 传真:0914--233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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