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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告

发布日期:2019-12-06 16:33:16                   浏览量:8635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及《陕西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现对商洛市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公告。本规划公告期限三十天,公示期限:2019年12月6日至2020年1月4日,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在公告期内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发表意见或提出建议。

一、项目背景

随着商洛高铁西站的建设及未来建设商洛“休闲旅游城市,循环经济产业发展区,区域性的金融、贸易、服务中心,交通物流枢纽,生态宜居的山水园林城市”的趋势,对南秦片区的开发建设都有一定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南秦片区各项建设活动,统筹安排片区内的用地性质和空间环境,确保规划管理、建设工作有序进行,特编制《商洛市南秦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规划项目基地位于商洛中心城区西南侧龟山以南、南秦河沿线、东至迎宾大道、南临楚山、西接省道203、北壤商洛西高铁站-南秦河,总面积518.21公顷。

三、功能定位

以高铁服务与康养旅游为核心,集文化、商业、居住为一体的商洛高铁新城。

四、主要规划内容

(一)规划结构

本规划的规划设计充分考虑高铁西站、南秦河、楚山、龟山等元素,尊重总体规划中对片区的定位和要求。最终形成“两心、三轴、四组团”的空间布局结构。

两心——位于基地中部的南秦综合公共中心与西部的高铁综合服务中心;

三轴——沟通中心城区核心片区与南秦片区、沿环城西路与规划二十七路形成的两条南北向城市发展主轴;沿环城南路与南秦河沿线形成的1条东西向南秦发展主轴。

四组团——自西向东包括科研教育与花园住宅区组团、高铁服务与旅游服务组团、综合服务与康养休闲组团、生态宜居与康养服务组团。

(二)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道路等级:高速公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

序号

道路

等级

道路

名称

道路

红线宽度

道路

长度

断面

形式

双向

车道

备注

1

高速

公路

沪陕

高速

26

5048

二块板

6


2

主干路

环城南路

43

5730

三块板

6

规划四十路为道路红线43米向40米过渡的转折点;规划三十路为道路红线40米向30米过渡的转折点;规划十路为道路红线30米向11米过渡的转折点

规划二十七路北段

30

935

一块板

4

规划十路以北

环城西路北段

40

863

三块板

6

规划路以北

规划三十六

34

544

一块板

6


迎宾大道

42

555

一块板

6


3

次干路

规划二路地面段

30

315

一块板

4


规划二路高架段

15

854

一块板


其与规划二十七路交叉口以西100米高架段起坡点

规划六路

30

1654

一块板

4

规划十九路为道路红线30米向10米过渡的转折点

规划九

24

3561

一块板

4


规划二十

24

764

一块板

4


规划三十路北段

16

467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以北

规划三十路北段

16

497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以北

规划三十九路北段

50

559

一块板

6

规划十四路以北

规划二十路

15

849

一块板

4

规划六路规划二十路交叉口以西50米该高架路起坡点通往高铁站

4

支路

规划一路

12

661

一块板

2


规划三路

12

705

一块板

2


规划四

12

175

一块板

2


规划五路

12

306

一块板

2


规划七

16

3610

一块板

2


规划八路

16

561

一块板

2


规划十路

16

1463

一块板

2


规划十一路

12

405

一块板

2


规划十二路

12

305

一块板

2


规划十三

16

1051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

16

2483

一块板

2


规划十五路

12

585

一块板

2


规划十六路

10

523

一块板

2


规划十七路

10

1087

一块板

2


规划十八路

12

352

一块板

2


规划十九路

12

278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一

12

220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二路

12

124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三路

12

154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五路

12

220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六路

12

249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七路南段

10

408

一块板

2

规划十路

规划二十八路

16

310

一块板

2


规划二十九路

16

324

一块板

2


规划三十路南段

10

434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以南

规划三十一路

16

636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为道路红线16米向10米过渡的转折点

规划三十二路

12

289

一块板

2


规划三十三路

16

435

一块板

2


规划三十四路南段

10

99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

规划三十五路

16

554

一块板

2


规划三十七路

22

808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为道路红线22米向10米过渡的转折点

规划三十八路

16

763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为道路红线16米向10米过渡的转折点

规划三十九路南段

10

318

一块板

2

规划十四路

规划四十路

16

563

一块板

2


规划四十一路

12

136

一块板

2


(三)商洛崖墓群保护规划

1、商洛崖墓群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

商洛崖墓群于2008年公布为第五批陕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为汉-清代古墓葬。

保护范围:单体崖墓以该座崖墓为中心向四周边外延20米,堆在陡立崖壁上开凿的崖墓,其中墓门朝向的一边平行向外延伸相同距离;崖墓群以牧群最外侧的崖墓为界线,向四周边外延50米,陡立崖壁上开凿的崖墓群以墓群整体朝向的一边平行向外延伸相同距离;特殊分布的崖墓群如线状分布且不得切断分割,按崖墓群所划分的方法划分,依其两端的崖墓为界向外延伸相同距离。

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为界向四周外扩50米,对在陡立崖壁上开凿的崖墓及崖墓群,以墓门朝向或墓群整体朝向的一边平行向外延伸50米。

2、商洛崖墓群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要求

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必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只能进行与商洛崖墓群保护、展示、管理相关的建设活动,且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一切活动均不得影响崖墓群的真实性,保护工程与展示工程必须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

不得进行开山取石等破坏或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

3、商洛崖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控制要求

新建项目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报批程序。

新建建筑的形式、材料、色彩均应与崖墓群本体及其整体景观风貌相协调。

特此公告

组织编制机关: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编制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系地址: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商州区工农路12号)

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修复科

邮        编:726000

联   系   人:孙培铭

电子邮箱:1069203242@qq.com

联系电话:0914-2380826

2019年12月6日

1-区位与范围.jpg

2-用地现状图.jpg

3-用地规划图.jpg

4-规划结构图.jpg

5-道路交通规划图.jpg

6-道路横断面索引图.jpg

7-道路横断面规划图1.jpg

8-道路横断面规划图2.jpg

9-开发强度控制图.jpg

10-建筑高度控制图.jpg

 

地址:陕西省商州区工农路12号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14-23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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