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洛南县刘家院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通过审查的公告
2019年 第20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洛南县铜马矿冶有限公司洛南县刘家院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山阳县耘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舒家坪钒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翔宇通工贸有限公司商南分公司商南青山镇阳坪水晶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