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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4 17:00:15                   浏览量:8395

根据《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规定,现将本次招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招聘公告》,符合商洛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商丹园区)分局-自然资源管理岗位的条件要求,已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

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8:30-11:30,下15:30-17:30。

2.地点:商洛市自然资源局人事教育科(商州区工农路12号市自然资源局办公楼1302/1306室)。

三、资格复审材料清单

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由本人持岗位所需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与报名时证件一致);

2.《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3.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届毕业生(尚未毕业)需提供高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及有效验证期内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非商洛市辖区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必须提供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所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主管部门、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时加盖公章,原件1份留存)。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6.近期彩色免冠二寸电子证件照片;

7.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亲自核对信息,提供的相关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2.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的,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3.应届毕业生及尚未取得招聘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的应聘人员,须保证能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的情况下签订《个人承诺书》(请提前在《2024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附件3下载《个人承诺书》并亲笔填写,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

4.请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畅通,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0914-2338153/0914-231570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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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14-231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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