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自然资告字〔2024〕58号
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办理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经对提交登记资料及权籍调查成果初步审核,符合登记条件,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商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予以办理首次登记。
异议材料送达地址:商洛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方式:0914-2323559。
序号 | 权利人 | 共有情况 | 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面积 | 用途 |
1 | 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村民委员会 | 单独所有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枣园村九组 | 4020(6.03亩) | 商服用地 |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