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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商洛市市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发布日期:2024-04-10 11:26:42     来源:开发利用科              浏览量:2360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土地管理调控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有效发挥计划引导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分析市区供地潜力的基础上,结合2024年土地储备计划,参考前5-10年的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的范围

2024年商洛市市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范围为商洛市中心城区及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的用地项目。

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紧紧围绕市委“一都四区”战略部署,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抓好大项目,以土地要素保障为核心做好大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源保障,不断提升城市服务能力,提高人民群众居住环境。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杜绝为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和供应土地。加快推进“标准地”出让和标准化厂房建设,提升“亩均效益”,以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营商环境承接优质工业项目进园落户。

四、计划指标和结构

2024年商洛市市级供地计划总量为190.4718公顷(2857.077亩),其中住房用地52.5963公顷(788.9445亩),占27.61%;商服用地13.65公顷(204.75亩),占7.17%;工业用地25.9公顷(388.5亩),占13.6%;交通运输用地57.7121公顷(865.6815亩),占30.3%;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40.6134公顷(609.201亩),占21.32%。(详见附表)

五、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规范供应。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严格按照《商洛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加强用地市场监测,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在优先保障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用地的基础上,结合“康养之都”“双50”战略,完善养老配套设施,提升居住环境,满足“改善型”住房市场需求。定期公示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密切关注房地产用地的供需状况,把握供地进度、投放数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突出经济发展,充分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和新兴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

(四)严格遵守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出让。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高质量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鼓励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配合,保证计划有效落实。市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资源局、文旅局、商州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准备工作,推进计划实施。计划实施原则不作调整,确需调整的,须经市资源局提出意见,提交市政府研究确定。

(二)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和效率。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性住房用地要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及时消化矛盾,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加强监管,维护用地市场秩序。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土地供后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促进项目按时开工,实现土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附件:1.2024年度商洛市市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项目

印发市级2024年供应计划表(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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