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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商洛市行政审批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05 11:20:43                   浏览量:24769

商自然资发〔2023〕124号

 各县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城管局、行政审批局、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及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营商环境,全面提高我市涉企不动产登记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明确工作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扎实落实《商洛市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工作方案》各项要求,制定了《商洛市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并按照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商洛市城市管理局 

商洛市行政审批局

 国家税务总局商洛市税务局

 

2023年5月5日

 

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将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单个事项”集成为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秉承“依法登记、规范登记、便民利民、廉洁高效”的原则,以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人视角的“一件事”目标需求为导向,按照“一个窗口、一套材料、一个流程、一次办成”要求,通过优化业务流程、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加快推动实现与不动产登记业务相关的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高频服  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三、改革方式

(一)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在全市范围内企业间交易存量房转移登记业务。

(二)办理步骤。1.企业买卖双方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填写《不动产转移登记申请书》,在综合业务办理窗口,按照统一申请材料清单要求,一次性提交不动产登记所需资料。2.不动产登记大厅综合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完成资料审核和有关情况的询问后,通过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有关资料电子信息上传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办理。3.企业买卖双方通过在线缴纳的方式,完成房产交易税费申报和不动产统一登记费缴纳。企业买卖双方办理业务的进度、相关电子证照和电子票据共享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4.企业买卖双方可以登录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业务办理进度,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以及下载相关的电子证照和电子票据。

(三)实施进度。各县区结合工作职能,2月上旬前完成“涉企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清单梳理,2月中旬前完成办事流程再优化、各项改革工作以及线上专栏设置、线下窗口设置、指南编制、系统联通及测试调试工作。

四、改革任务

(一)精简材料。将原企业办理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登记等2张申请表优化整合为1张,通过信息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避免不同事项相同的证明材料重复提交,能通过电子证照提取的不再要求提供纸制材料。

(二)优化流程。充分利用“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过户”改革成果,对已经明确的办理事项流程,系统联通成果、数据共享方式、技术支持标准、办理结果申领等现有的且成熟的直接沿用。

(三)服务增效。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登记大厅明确“涉企不动产登记”综合服务窗口,要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顺畅办事。要在显要位置公示办事流程、材料清单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明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切实认清“涉企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的重要性和重要程度,切实提升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统筹,压实改革责任;按照市级方案,及时成立县区集成改革工作机构,落实相关部门改革职责,建立联通联系机构,研究推动县区级“涉企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工作的加快落实。

(二)精诚配合,同频共振。要坚持区域“一平台、一张网、一件事、同推动”的工作理念,在建立联通联系机构的基础上相关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深化配合协作,聚力推动改革,全力完成工作任务。各县区推进组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要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对在集成改革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集中研究,会议决定,切实做好集成改革。市县成员单位要主动履职尽责,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加强沟通,加快联通,密切配合做好落实。

(三)加快节奏,强化推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各县区本系统的督促和指导,对在集成改革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推进困难等问题,要加强研究,强化指导,帮助县区解决困难,加快完成集成改革任务。各县区要切实作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主动与上级联系,合力解决难题,并做好同级部门的横向联络,确保尽早形成全域改革目标。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好、运用好各自网络媒介和载体,通过有效合理方式,可广泛的向社会推荐“涉企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的做法,提倡涉事企业主动申请“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让社会具有较高的知晓率,让企业具有较高的参与度,确保“涉企不动产登记”集成改革取得社会认同。

 

附件:

1.商洛市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事项清单;

附件1.docx

2.商洛市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任务细化表;

附件2.docx

3.商洛市涉企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联办。

附件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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