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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28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10-08 14:42:17                   浏览量:4577

类别:B

         签发人:周  波

 商自然资函〔2023〕272号 

王重良代表:

您提出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建议》(第289号)收悉。我局非常重视,安排专人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对接省资源厅,咨询衔接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是加强要素保障,盘活资源潜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一个有效手段。特别在脱贫攻坚期间,节余指标跨省调剂政策发挥重要的杠杆作用,据了解,2018年至2020年,商南县跨省调剂增减挂钩项目9个,调剂指标1898.719亩,收益5.6961亿元。省域内调剂项目3个,调剂指标297.7亩,收益8335.6万元,充分体现了政府主责、政府受益的特点。但在监管过程中我们发现普遍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管护使用、重指标收益轻要素保障、重局部冒尖轻全盘平衡等矛盾,相关情况在部省多次调研中已进行反映汇报,希望从政策机制层面予以妥善化解。

2021年12月21日,自然资源部、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一系列新思路、新要求,增减挂钩工作也进入了新层面。其亮点、要点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严守红线,量力而行;二是耕地指标,现货调剂;三是指标和价格双调控;四是先省际协商,后报部核准;五是省际财政公共预算转移;六是加强技术监管,确保图数一致。这些规定充分体现“立足一张底图、落实一个规划、应用一套数据,坚持一个标准”的新技术规则。基于此,省资源厅在具体操作上做出如下调整,一是围绕“可长期稳定利用”这一标准强化了耕地保护这条红线,明确“五不立项”的标准;二是扭住技术监管这个关键提升项目审查的严谨性,实行省级各处室、单位会审;三是紧盯现货交易这个难点增强项目核查验收的实时性,推行先变更后验收;这样可以从源头上解决选址不科学、耕地撂荒、质量不高、管护不力等问题。并围绕本年度5000亩指标的空间先后与江苏、广东、山东等东部调入指标省份审慎协商调剂事项,以确保资金足额有保障。但从当前情况看,我市无现成合格节余指标,各县项目还处在立项阶段。

为切实解决过渡期增减挂钩指标的困难,我们当前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纠偏,解决认识上的问题,主要是引导各县区从只盯节余指标收益调整到盘活要素保发展这个政策本源上来,目前山阳、洛南已按照做完整增减挂钩项目的路子,采取“现有节余指标+建新区报批”的办法,解决多个项目用地难题,初步统计全市使用指标800余亩。二是拓路,从等外省拓展到省内辅助,2022年商南县省内流转297.7亩,收益8335.6万元。三是换车,合理利用政策间隙置换地块,留下后续交易空间,2023年8月农用地调剂最后一次核查中,商南县合理调入林地替换耕地154亩,可纳入后续流转空间。四是抢点,抓牢变更这个节点,遵循“据实变更、所见所得”的技术原则 从流程上理顺打通;2023年起自然资源部实行日常变更+年度变更的“双变”政策,全市在半个月内突击完成变更1000余亩,尤其是稳定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审核,整改、举证、提交三段衔接的工作机制,并通过镇安和商州验证了分期变更的可行性,初步打通了工作流程,各县区目前对抓变更的环节非常熟悉。

上述措施主要用于解决当前工作的痛点、难点。下一步,我们将牢牢把握耕地保护“五个一票否决”这一政策机遇,下大力气促进形成党政一体、政府主抓、部门联合、查改同步的工作机制,依托“田长制”,做好增减挂钩复垦地块“最后一里”的工作,将“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这一标准抓实抓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帮助我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7日

 

(联系人:武航玲,电话:189924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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