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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208号 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3-08-23 14:14:50                   浏览量:4571

类别:A

         签发人:周  波

 商自然资函〔2023〕197号 

李晓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易地搬迁后续帮扶力度的建议》(第2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我市易地搬迁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按照商洛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商洛市贯彻<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商办字[2020]18号)文件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牵头部门为发改委,其次建议中涉及的户籍迁转、就医、就学、就业、综合服务配套等工作明确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不属于市资源局及市移民办职能范围。但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立足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在扎实做好易地搬迁公共服务、产业培育、就业帮扶、社区管理、社会融入、权益保障等后续扶持工作方面,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根据中央、省委相关规定,2022年出台了商洛市贯彻《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从基本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方面对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进行了规范,提出了要求。一是根据不同类型安置点资源禀赋和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加强领导、强化组织,整合资源、配齐要素,科学划分自治单元、健全群团社会组织,构建完善的后续帮扶工作领导机构和组织体系。二是按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要求,积极协调职能部门,加快安置区补短板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基础公共配套,健全社区治理体系,优化管理服务功能,解决就近就业难题,努力增强安置区吸引力,提高群众搬迁入住积极性。三是建立健全外出务工搬迁对象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精准掌握群众生产生活动向,为精细化管理服务和各级核查验收提供基础信息。

二、大力加强后续扶持。严格按照中、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后续扶持工作。一是加强基础信息服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2011年以来开展的各类移民搬迁工作基础数据和633个集中安置社区进行系统清查,实现基础信息共享,并积极配合职能部门落实后续扶持措施。二是试点推进安置房不动产登记。结合实际、深入调研,及时制定《商洛市移民(脱贫)搬迁安置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指导意见(试行)》,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完成安置房颁证365户。三是制定了《关于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户籍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易地搬迁群众居住地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柞水县为搬迁群众发放注明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权益的“居住薄”的创新做法在全市推广实行。

三、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积极协调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抓好安置点公共服务工作。一是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加快补齐移民搬迁安置点水电路气讯和环卫、排污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对有条件的安置点合理配置超市、公厕、等服务设施。二是构建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党建政务和社会服务资源,统筹建设集便民服务、宣传教育、保障维权、帮扶救助、矛盾调处、信息公开、应急避险等为一体的安置点党群服务中心,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三是保障基本服务。科学合理配置教育教学,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师资力量向基层、向安置点附近学校倾斜。加快安置点村卫生室建设进度,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和家庭医生服务签约。不断加大社保、低保、养老等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安置点公共服务水平。

四、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我们高度重视搬迁群众的产业发展、利益保障、脱贫成果巩固工作。一是制定稳定就业帮扶措施。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安置群众实际,分类制定措施、提供帮扶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支持就业创业。二是加强产业支撑。制定了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持续壮大菌果药蓄特色产业,发展支柱产业、区域产业、首位产业,有条件的安置点建立集体经济组织、互助资金协会,有效推动新型市场经营主体与搬迁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三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鼓励引导搬迁群众户籍迁入安置地,继续按照规定让安置群众享受地力补贴、退耕还林、生态补偿政策,提出安置地所在政府、村委会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平安社区创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搬迁群众快速融入新生活。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夯实工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严格检查考核,全面提升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质量和成效,不断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也请您继续关心、支持我市易地搬迁工作、国土资源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再次感谢!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0日

 

(联系人:王磊        电话:1559635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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