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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局:《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发布日期:2023-06-21 17:51:22     来源:镇安县资源局     作者:徐荣磊 周云     责任编辑:邓大为、张明     浏览量:16414

6月21日,镇安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县级审查,全面进入市级审查报批阶段。

会上,镇安县资源局长李相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做了《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议案说明,在常委会分组审议的基础上,会议表决通过了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决议。

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对镇安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取得的成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事关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关注、高位推动规划编制工作,规划成果高站位、高水平、高标准,充分体现了开发与保护的统一、创新与继承的统一、前瞻与可行的统一,符合镇安县发展实际,是全县空间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为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为全县未来十几年的高质量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

会议认为,《镇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划》在对接《商洛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基础上,立足镇安县情实际和发展需求,明确了镇安县作为秦岭国家公园的组成部分与重要水源涵养区、秦岭最佳康养会客厅、市域优质绿色农产基地和清洁能源产业基地、美丽宜居宜业幸福品质家园的规划定位,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现实性,是一个具有较高层次、较为完善的规划。

会议强调,镇安县人民政府及规划编制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规划的编制实施等工作。一要坚决维护规划的权威性。规划一经审批,各级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规划贯彻落实,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同时,依法批准后的规划要及时公布,保证公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要加强规划成果的运用。政府要将县级规划确定的内容和要求逐级传导到各级各类规划,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加强纵向传导、横向协同,共同绘就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三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本行业本领域涉及空间布局相关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管机制,坚决治理各类违规违法行为,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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