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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商征告〔2023〕6号

发布日期:2023-03-13 10:37:40     来源:市统征办              浏览量:71628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现就商洛市商州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商洛市商州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已经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年12月30日陕政土批[2023]79号审批土地件批准。批准用途为城市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批准征收土地位于商洛市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梁铺村、罗村,面积3.4494公顷。土地所有权人为: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梁铺村、罗村有关居民小组。征收土地范围、面积以勘测定界图、表为准。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口安置途径。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为:7.254万元/亩。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树木、青苗等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商州区万吨油库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途径:实行货币安置。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期限、地点。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万吨油库铁路线转用线项目征地拆迁建设领导小组办理有关征地补偿登记事宜。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视为放弃应有的权益,其补偿内容以商州区大赵峪街道办事处万吨油库铁路线转用线项目征地拆迁建设领导小组调查登记结果为准。

五、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该项目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按照商自然资发[2021]452号《商州区万吨油库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实施方案》文件标准执行。

六、对征地范围内的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抢搭、抢建、

抢修的建(构)筑物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由被征地的单位、个人和承租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清)除或搬迁,逾期不拆(清)除或搬迁的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市统征办   0914-2333853

特此公告


商州区万吨油库铁路专用线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方案.docx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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