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耕地非农化的建议》(第1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耕地基本情况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显示,我市耕地面积大幅缩减。第三次国土调查耕地面积为180.66万亩,比第二次国土调查的306.7378万亩公净减少126.0778万亩,减少幅度为41.10%;园地面积比第二次国土调查的24.177万亩净增加了9.0928万亩;林地面积比第二次国土调查的237.66万亩净增加了176.3872万亩;草地面积比第二次国土调查85.7026万亩公顷净减少了62.7522万亩。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责任,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耕保、监察业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自然资源局长任成员的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耕地保护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科室成员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进一步明确严格耕地用途管制,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要求,强化“田长”工作职责,形成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
(二)传达学习,广泛宣传。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讲话“严防死守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严格实行“耕地六个严禁”“永久基本农田五个不准”。通过6.25及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营造制止耕地“非农化”浓厚的氛围,不断提高群众参与保护耕地的意识。
(三)摸底排查,同步整治。结合设施农业入库上图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开展全市摸底排查整治。印发《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禁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工作要求,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完善保护措施,加强监管水平。按照“耕地六个不准”深入排查,对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审批用地等情况进行摸排分解任务到各下属单位、科室。特别对占用耕地栽植经济林木或育苗行为进一步排查,制定逐步整改恢复耕地计划。
(四)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加大对耕地“非农化”的执法力度,对于违法行为坚决打击,绝不手软。对现场能及时纠正的立即纠正,坚决遏制新增问题发生。对新出现的各类耕地“非农化”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对各类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等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令限期恢复原种植条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种粮效益不稳定。近年来粮食价格不稳定,造成粮食生产效益起伏较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一定影响,造成地块季节性撂荒现象,个别种植户调整种植苗木、花卉、园林杂果等种植效益较高的作物。
(二)耕种环境有待改善。商洛市地形地貌复杂,为“九山半水半分田”的土石山区,加之近年来国家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有的山地地类虽为耕地,但实际已不适宜耕种,荒芜多年,有的已纳入林业部门退耕还林,有的为山沟坡边野猪毁坏严重弃耕,有的为人员长期外出撂荒,有的则为产业结构调整,种植经济林或苗木,耕种环境有待改善,整治监管难度大。
(三)运行机制有待加强。土地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运行还有待加强,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情况依然存在,要切实贯彻落实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格执法。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政策引导。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策方针,严格用途管制,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增量。
(二)强化监督巡查。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立耕地“非农化”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开展辖区耕地种粮情况动态监测,发现情况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持续推行田长制,发挥各级田长职能,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分包制度,层层分解任务,定期开展检查巡查,督导各县区落实好耕地“非农化”工作,全面压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
(三)强化督查考核。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全县耕地“非农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将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开展绿化造林、挖湖造景、非农建设等耕地“非农化”行为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对于“非农化”问题突出的,将进行通报。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人:朱盼,电话:0914-2329354)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