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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片区西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草案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5 16:07:10     来源:空间规划科              浏览量:20109

一、 规划范围

规划区位于商洛中心城区核心地带。规划范围东临中心街,西接工农路,南连江滨大道,北靠莲湖公园商业街,总用地面积27.21公顷。

二、 功能定位及规模

以莲湖公园为核心,集文化、商业、居住为一体的城市城市休闲中心。

三、 用地规模

本规划区总用地为27.21公顷,建设用地19.41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0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0.5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6.03%;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8.1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41.96%;绿地与广场用地6.11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1.49%。

四、 规划结构

本此规划充分考虑莲湖公园、大云寺及现状居住区等限制元素,尊重总体规划中对片区的定位和要求,形成“一心、两轴、三区”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莲湖公园景观核心;

两轴——以大云寺、莲湖公园、金凤山、龟山为节点的南–北向视廊;以东龙山和熊耳山

为节点、以东西街为轴的东–西向视廊;

三区——莲湖休闲区、北部综合区、南部门户区。

五、 用地调整

规划为使得城区高效有序发展,决定对西街片区局部地区进行调整,主要调整地块有A-02、A-04、A-05、A-08、A-09、A-10。其中:

A-02由原旅馆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

A-04由原零售商业用地和公园绿地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1,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05由原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零售商业用地,建筑面积减少,调整后容积率≤5.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60m,绿地率≥20%;

A-08由原零售商业用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09由原公园绿地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调整后容积率≤3.0,建筑密度≤25%,建筑限高≤80m,绿地率≥35%;

A-10用地性质保持不变,为广场用地,建筑面积减少。

六、 规划相关图件

1、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

01-调整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

02-调整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3、地块调整对比图

03-地块调整对比图.jpg

4、地块图则

04-地块图则.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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