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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自然资告[2020]第16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洛南县友缘矿业有限公司卫东镇西湖村水泥用灰岩、玻璃用脉石英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30日
主办:商洛市自然资源局 公安网备号:61100202000066